联系我们
姓名:廖大林
手机:13761162021
邮箱:liaodalin@foxmail.com
证号:13101201510360399
律所: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
法定继承
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
来源: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shycjc.com/ 时间:2022/8/3 11:15:19
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有协商继承、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。法定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,但继承发生纠纷的,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。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!
一、法定继承的三种方式
1.协商继承
全部继承人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,可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分配协议、亲属关系证明、完税凭证、其他必要材料,登记机关公示后,办理继承转移登记。
2.公证继承
被继承人死亡后,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,凭继承权公证书、完税凭证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。
3.诉讼继承
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,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,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,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、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。
二、法定继承有时间限制吗
法定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,继承开始后,遗产分配完毕前,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。但是如果超过法定期限的,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遗产纠纷,只能自行协商处理。
三、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
1.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2.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3.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4.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5.当事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